Re: [新闻] 一读通过 进行“违反国家认同”政治宣传

楼主: floz (醉)   2020-10-06 16:40:33
南北双王果然名不虚传~~
我是建议国民党一样不要挡
让我们看看民进党敢不敢来个限定颜色的刑法100条~~
伏尔泰的言论自由
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以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红共和绿共的言论自由
我不同意你的意见,所以我以死剥夺你说话的权利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中时
: 2.记者署名: 朱真楷
: 3.完整新闻标题:
: 一读通过 进行“违反国家认同”政治宣传最高罚10万、 挥五星旗罚5万
: 4.完整新闻内文:
: 明订若为大陆及港澳地区,进行“违反国家认同”的政治宣传,最高处新台币10万元;若
: 挥舞五星旗,最高处新台币5万元。至于何谓“违反国家认同”?该修法则未有明确定义
: ,形同由政府认定。
: 该草案今天送交立法院院会审议,经宣读后,目前已确定完成一读,送交内政委员会展开
: 实质审查。
: 行政院长苏贞昌今向大专院校放话,已请教育部盘查在两岸学术交流中是否涉及一中。在
: 此同时,由王定宇提案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也在今天立法院院会完成一读
: ,该内容明订台湾各级学校,若与对岸有任何承诺或声明以配合统战,教育部得下令停招
: 。
: 除了对学术交流画下红线区,未来台湾民众的国家认同,也开始出现类似的红线区。
: 现行《国安法》第二条明订,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
: 其派遣之人,进行下列行为,包括:一、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二
: 、泄漏、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品或电磁纪录。三
: 、刺探或收集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品或电磁纪录。
: 换言之,现行《国安法》第二条所禁止事项,是以“具体的行为”进行规范。
: 但如今,由王定宇提出的《国安法》修正草案,则增列第二条之三,明订“人民不得为大
: 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为以下涉有政治目的之宣传行为:一、
: 违反国家认同。二、配合其统战工作。”至于何谓“国家认同”,该修正草案则未进一步
: 提出明确定义。
: 针对修正草案新增的禁止事项,则订出对应罚则,凡违反者,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
: 元以下罚锾。此外,若于公共场所悬挂、手持、挥舞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
: 力,或其党、政、军代表的旗帜或标志,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 蔡英文在2016年当选总统时,曾发表演说指出,“台湾人就是自由民主的,只要我当总统
: 一天,我会努力,没有人需要为他的认同而道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006002208-260407?chdtv
: 6.备注: “台独”算不算违反国家认同?
作者: tpkgo (人是铁,饭是钢)   2020-10-06 16:41:00
你是在崩溃什么!!!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20-10-06 16:41:00
这时就福态尔了 假文青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20-10-06 16:42:00
没有党证的都是违反国家认同
作者: tpkgo (人是铁,饭是钢)   2020-10-06 16:44:00
支那五毛最了解言论自由了 屌打台湾人~~支那五毛还跑到米国开讲言论自由 台湾真的比不上
作者: taiwan009 (009)   2020-10-06 16:48:00
三读通过,第一个要检举的是小鱼,因为他配合中共撤案
作者: hankiwi (_han_)   2020-10-06 16:49:00
言论和行为我的国家侵门踏户了我还保护你什么中共人权喔
作者: taiwan009 (009)   2020-10-06 16:50:00
再来要检举外交部长,配合中共不寻求与美国建立全面外交关系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20-10-06 16:55:00
你觉得这种脑包案都提得进一读了 牠们还有什么不敢?只要过了大家来一起全面检举政务官吧
作者: Allen320 (无入不自得)   2020-10-06 17:33:00
现在绿共只要不同立场就扣支那五毛的帽子什么都打着国家安全的名义,跟戒严的理由有何不同
作者: yashiro (台湾没有中立;只有蓝绿)   2020-10-06 17:55:00
绿畜网军干你娘鸡掰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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