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记者林孟洁
3.完整新闻标题:
选举没“亮票”开除党籍 台南市议员确定告赢民进党!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市议员蔡秋兰原是民进党籍,但她2014年在正副议长选举时没有亮票,被民进党开除
党员资格,她不服提确认党籍存在诉讼,一、二审均判她败诉,但最高法院废弃判决发回
更审,高等法院更一审逆转改判她胜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蔡秋兰保有民进党籍确定
。
2014年九合一大选后,台南市议员民进党取得过半席次,也推出赖美惠、郭信良参选正副
议长,但最终李全教以29票赢得议长宝座;民进党认定蔡秋兰等人跑票,开除党籍。
蔡秋兰提告主张,她2014年在台南市议会正副议长选举时,未遵守党团决议亮票,被民进
党中评会认为违犯党纪,开除党员资格;她认为,民进党台南市党部有派员监视亮票细节
,没有证据显示她跑票,民进党以此开除党籍,已经违反党章规定。
她指出,选罢法、刑法均有规定不能亮票,党团亮票决议已经违反强制规定,应属无效;
另中评会裁决开除她的党籍,影响她行使党员职权,依人民团体法规定,没有合法登记在
案的内部单位所作的决议均属不符程序正义、民意基础的代表性,认为中评会裁决不生效
力。
民进党抗辩,中央评议委员是经由全国党员代表大会选出,是党章所定的专责机关,并赋
予奖惩党员的职权,可就党员违背党章、决议等裁决除名;另认为民意代表选举议长、副
议长配合亮票,不构成犯罪。
民进党指出,蔡秋兰因违纪被移送中评会,中评委全数出席认为蔡秋兰已违反内部裁决条
例规定,情节重大,决议除名,裁决理由书也有送给蔡秋兰,没有临时组成、事后补签等
状况,裁决应属合法。
另基于政党自治原则,法院只能审查政党、党员间因处分而衍生党员权益是否受损的程序
合法性,而中评会的裁决内容涉及实体问题,不是司法所能审查的。
一、二审均认为民进党开除党籍有理由,判蔡秋兰败诉,最高法院废弃判决,发回高院更
审。高院更一审指出,本案不适用2017年公布的政党法,而人民团体法规定,会员若有违
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决议情节重大者,得经会员大会决议予以除名。
判决指出,人民团体、政党法人除名处分,属于剥夺人民结社自由,必须严格要求决议方
式,才能保障宪法所赋予人民结社自由的权利,因此党员除名,必须经会员、会员代表大
会决议。
更一审认为,以民进党组织架构来看,“全代会”才是人团法所称的会员代表大会,而非
中评会;民进党当年开除蔡秋兰党员资格,是由中评会裁决,不是全代会做成或追认,除
名处分应属无效,判蔡秋兰胜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99668
6.备注:
台湾价值龟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