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逻辑有个专有名词叫做法理学
啊什么实证法学、自然法学三小的背后的逻辑不一样
不过这些法理学杂七杂八的先不讲 那个讨论到后面跟天书一样
就讲法学领域最放诸四海皆准的逻辑体系:三段论
大概就是大前提 小前提和结论喇
用理组肥宅能懂的方式大概就是
大前提:所有自然数都是有理数
小前提:1是自然数
结论:1是有理数
从罗马人搞出12铜表法就一直沿用这套思维逻辑到现在
啊法律的适用基本上就是一直沿用三段论的逻辑
抽象一点的说法是:
大前提:构成要件T该当的话则适用法律效果R
小前提:案例事实S该当构成要件T
结论:案例事实S适用法律效果R
具体一点的讲:
大前提:杀人者死(杀人的构成要件适用死这个法律效果)
小前提:甲杀人(案例事实该当个杀人这个构成要件)
结论:甲得死(案例事实适用死这个法律效果)
大概是这样
法律系基本上就是在训练三段论的科系啦
没用这逻辑下去写一定被教授洗脸
啊
肥宅我是觉得
数学也常常跟一般社会通念的逻辑相悖啦
像是0.9循环小数会等于1
干没看过证明过程谁会相信喇
所以齁
判决书基本上就等于理组的证明题啦
大概是这样
跟数甲无关喇 整个法律系四年下来最难的数学大概是亲等计算和霍夫曼计算法
马的到底谁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