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
2.记者署名:陈俊智
3.完整新闻标题:
“姑丈用尿尿的地方碰我” 男子猥亵4岁姪女判5年10月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一名男子受托照顾4岁姪女,却利用姪女年幼懵懂弱点,三度用下体猥亵对方,且犯
行曝光仍矢口否认,辩称对方供词前后矛盾,但说词未被采信,今天被新北地院依加重强
制猥亵罪判刑5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女童因为父母离异,父亲又要工作,所以被托付给姑姑照顾。3年前某日,男
子身为女童姑丈,明知对方只有4岁,仍趁妻子外出之际,在住处猥亵女童,食髓知味后
,又在住处和女童父亲住处各犯案一次。
女童不懂姑丈行为用意,原本想将此事告诉姑姑,但因为姑丈力阻作罢,直到某日与母亲
相聚时说出“姑丈用他尿尿的地方碰我尿尿的地方”,全案才曝光。
审理时,男子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女童供词前后矛盾,其他人的证词也是依据女童陈述,
应不具证据能力,但说法未被采信。
法院调查,女童与男子关系尚属和睦,应无诬陷可能。此外,她虽然年仅4岁,供词稍有
出入,但对于被侵害过程能明确表达,甚至说出“用尿尿的地方碰尿尿的地方”等不寻常
见行为,因此认定却有猥亵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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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