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下法规
两岸关系条例90条
违反第三十三条之一第一项或第三十三条之二第一项规定者,处新台币十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换句话说 法规却只罚10~50万 太废了吧
要嘛一次罚一千万啊
罚到她破产阿
版上乡民平均年收五百万 10~50万根本一根毛而已
※ 引述《zxc881230 (神枪手打手枪神)》之铭言:
: 如题拉
: 之前不是有个退休将官跑去支那唱国歌
: 参加阅兵典礼吗
: 后来退休俸被砍光光 后续也修法增加了某些条例
: 支那娜娜一家说大咖也没多大咖
: 刚好杀鸡儆猴一下
: 反正爱当支那人就去当支那人啊
: 踢出国籍应该也没差吧
: 支那娜娜一家也不在意几个穷酸新台币吧
: 有卦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