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ilecccpk (微笑)》之铭言:
: 各位30CM、F奶大家好
: 最近小弟发生一件事情很虽洨
: 8月8日半夜11点左右在南科管理局的广场平台捡到一台笔电跟随身硬盘
: 当场打电话报警110,南科分队就回拨给我请我把东西带去警局,
: 当天晚上就没事了。
: 隔天就接到警察的电话,说因为失主当初报警是报窃盗,
: 好心把东西拿过去分队的我变成犯罪嫌疑人。
: 从侦查笔录到出庭到最后不起诉处分,失主连个致歉等等都没有
: 光是为了这件事情,请了三四次假,跑了两三次警局、出庭
: 真的让人一整个奇毛子很美送
: 今天就拿着不起诉处分书到警局,请员警拨电话给对方
: 真的只是为了一口气,所以就跟对方主张百分之十的拾获物主张,
: 对话过程对方一整个就是不把这件事情当一回事,甚至还说关他什么事情。
: 我说就算摒除这中间因为你的关系而使我必须要请假、被扣薪水等的事情不提,
: 对你至少现在不起诉处分了,我还是可以主张10%的价金报酬
: 他就开始跳针怎么认定价值,东西没有价值,开始不断跳针,
: 反正就是不愿意道歉也不愿意道谢
: 所以最后电话讲到底就是法院见。
: 现在想要请教各位大大,除了拾得物的10%价值报酬以外,
: 请问我是否还可以请求民184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等?但是是否有办法构成要件?
: 最后,我要跟宣称2020年8月7日下午在南科管理局地下一楼停车场遭窃的失主叶先生说
: 谢谢你,让我决定以后路上就算有人掉东西、掉钱、掉皮包,
: 我也绝对不会再鸡婆好心主动去捡起来,甚至是报警等等事情
: 我也会教育我的小孩子以后绝对不要做好事,因为失去的人,连一声谢谢也不会说
: 甚至还会让你惹祸上身,让你惹上一堆麻烦事!
首先先说,原PO是令人尊敬的好人,希望您不要因为此事而失去热心行善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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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原PO的情况跟上述网址的案件有点类似,而事实上拾获遗失物却反被移送的例子
意外的还蛮常见的,虽然警方有销案的权力,但为了避免被骂吃案,现在的警方即使遇
到‘用膝盖想也知道谁对谁错’的案件也照样上送丢给检察官,反正起不起诉是检察官
的事,只是这样就苦了一般的小老百姓,还得请假去开侦查庭,然后浪费时间之后换来
检察官理所当然的不起诉处分。
我可以理解原PO遇到烂人的气愤,遇到这种情况,正如同推文的乡民们说的,可以考虑
在不起诉之后的六个月时效内控告对方诬告,实务上成立的机会很大,你甚至可以不要
出庭,即使结果不起诉,对方也会尝到你尝过的法院奔波的滋味,一般而言被告通常是
没有那种胆敢不去开侦察庭的。
最后,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建议大家遇到遗失物的处理方式:
第一当然就是‘路不拾遗’啦;第二就是看该处公共场所有没有保全,一般车站、大楼
什么的都会有保全,就通知保全哪里有遗失物就好,让保全去交给警察就没事了,在这
鬼岛世道这样作就已经够仁义道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