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酒驾撞死台大硕士生仍判5年6月 死者母悲

楼主: HumphreyShih (Stone)   2020-09-25 09:56:07
收贿10万判五年
酒驾撞死人判五年
不是说收贿判太重
是他妈的司法笑死人
这两个刑责一样
小学没毕业都知道不合理
结果判的还是最难考的司法官
笑死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 2.记者署名:
: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酒驾撞死台大硕士生仍判5年6月 死者母悲过年过节刺耳
: 4.完整新闻内文:
: 室内设计师林志宪前年10月与友人宴饮,酒后驾车,却在新北市泰山区撞死台大土木工程
: 学系研究所林姓研究生,林的酒测值高达0.7毫克,新北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判林5年6月徒
: 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今驳回,但仍可上诉。
: 事故发生后,死者母亲投书表示“当家家户户欢天喜地过年,我只能看着孩子的照片掉泪
: ,每一个鞭炮声、每一句恭喜、新年快乐,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刺耳。”质疑若初犯撞死
: 人可轻饶,那无辜失去生命的受害者,他的机会又在哪里?
: 林志宪(45岁)2018年10月5日晚上和朋友在西门町的日式料理店聚餐,席间喝了不少酒
: ,但深夜11点时仍开轿车欲返回住处;他沿着泰山区新北大道内侧车道往桃园方向行驶,
: 行经新北大道与泰林路的交岔路口时,违规贸然左转,轿车右前车头和林姓研究生(23岁
: )的机车碰撞,林送医不治。
: 林志宪事后留在现场,向警方坦承肇事,警方酒测,他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7毫
: 克。
: 被害人父母认为林志宪自承在日本料理店就已经喝醉了,但却觉得饮酒过后对驾驶行为没
: 有影响,可见他明知且预见喝酒后已意识不清,也知道酒驾肇事会致人于死,却“容任”
: 自己驾驶“杀人凶器”随机犯案,沿路钻隙蛇行。死者双亲认为林在酒精催化下,已将他
: 人的安全、法律规定置之度外,已构成不确定故意杀人罪。
: 不过林志宪的律师认为他因连日工作、常熬夜,身体疲劳而易醉,在酒后判断力下降的情
: 况下,误判自己还能驾车,而依“过往习惯”开车才酿憾事,不是杀人。
: 新北地院认为,林志宪当时已开车十几分钟,期间多次减速以防撞到前车,可见他虽酒驾
: ,但驾车过程中仍避免车祸,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属抽象危险犯,虽有因
: 而肇事的可能,但未必会肇事,更未必会造成他人死伤。
: 新北地院认为,被害人才23岁,人生刚要起步就被迫中止,家人伤痛无法弥补,也是国家
: 社会的损失,林志宪的行为应予谴责,考量他犯后始终认罪、没有前科、未获谅解等情状
: ,判5年6月徒刑。
: 一审宣判后,林志宪和检察官均上诉,高等法院认为新北地院认事用法无违误,今驳回上
: 诉。
: 死者母亲曾表示人民对酒驾的容忍已达极限,拉高罚责、杀人论处,立重法目的是要警惕
: 贪杯之人,不可酒驾害人;她感叹“酒驾随机出没伤人害命,你我都不是局外人。”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67558
: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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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作者: twdvdr (风中的一粒沙)   2020-09-25 10:17:00
公务员收贿 牵扯到公众利益 本来就会判比较重
作者: chihweicheng (cwcheng)   2020-09-25 10:27:00
法律是立法委员订的;司法官只是执行
作者: asdfg6h (zxc567890)   2020-09-25 10:31:00
你应该要叫我们选的立委处理老实说法官就是依法行政骂他也没用
作者: achun1212 (宅?你有我宅吗?)   2020-09-25 11:54:00
对方律师真的很会找歪理,完全没有逻辑可言。重点法官还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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