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贫女8403元遭查封 拼修法盼悲惨世界不再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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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律师写脸书披露“贫女8403的哭泣”,引发法界热烈回响(右图,取自脸书),高雄
地院(左图,资料照)后来以8403元为少女生活必需款项,撤销少女户头帐户查封而结案
。
2020/09/25 05:30
11岁 被未谋面父当人头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高雄黄姓少女被未曾谋面的父亲当人头,对自来水公司提出诉
讼,而官司败诉确定后,法院对少女追缴诉讼费,并查封她户头仅有的8403元,她的遭遇
被称为“台版悲惨世界”;司法院为贯彻对弱势少年、儿童的保护,昨通过“民事诉讼法
”修正案,只要儿童或少年生活陷入困境,即可免除或少付诉讼费。
司法院指出,黄姓少女从小父母离异,她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开出租车在澄清湖车祸坠
湖溺毙,没想到遭从未谋面的父亲以监护人身分,代当年11岁的她对台湾省自来水公司提
告求偿,并以无资力支出诉讼费为由,向法院声请诉讼救助获准。
输官司 她莫名背诉讼费
此官司一、二审都以提告“逾2年的侵权时效”为由判败诉,后来,全案败诉确定后,诉
讼费用7万多元却得由黄姓少女负担,问题是她当年还是小女孩,而且根本不知道有此件
诉讼。
不过,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裁定向当时才12岁的黄姓少女征收诉讼费,她户
头仅有的8403元也遭到查封;黄女声请释宪,但大法官决议不受理,经律师披露此事,被
称为“贫女8403的哭泣”、“现代版悲惨世界”。
高雄地院后来以8403元为少女生活必需款项,撤销少女户头帐户查封而结案。司法院为了
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不要让弱势的儿少因为打官司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于24日院会
通过民事诉讼法第114条之1修正草案。
草案规定,受诉讼救助的儿童及少年,若官司结束而须负担诉讼费用,因此导致生计出现
重大影响时,可以在法院裁定征收应负担的诉讼费用确定后3个月内,声请法院减轻,或
甚至免除应负担诉讼费用,并由法院斟酌个案具体情形来决定减免程度。
司法院官员也指出,法院综合个案全部情节后,若认为减轻或免付诉讼费用显然有不适当
情形,例如,意图规避裁判费征收,而将主张的债权转让给儿童或少年,以获得诉讼救助
;个案事实是因儿童或少年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或其他违反诚信原则情形,应不予减免。
弱势儿少 可减免诉讼费
司法院并强调,未来此修正案若经立法院通过,在施行前的此类案件,即使法院已经裁定
儿童或少年应缴纳诉讼费用额确定,贫困儿少也可以在施行后3个月内,向法院声请减免
诉讼费用。修正案近日将送立法院审议。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01938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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