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定113名立委名额中,区域立委就占了73位。
在台湾目前区域立委选举想当选的话,在选举过程中花个几千万以上,是
很正常的。
这么庞大的选举经费,很多政治献金是台面下收的,根本是不合法的。
73名的区域立委,几乎绝大多数是蓝绿立委,你叫他们制定或修正会搞死
或绑死自己的法案,根本就无任何期待可能性。
PS:你们这些民众党不分区立委,爽爽地不必花什么钱就当选,有考虑过
区域立委的心声吗?如果可以的话,谁要贪污被羁押呢?所以现在让我们继续
检讨民众党党职人士寄生于立法院民众党党团的议题,这比贪污或什么阳光法
案重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