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陈怡伶
3.完整新闻标题:
4立委涉贿求交保 照拿“19万月薪”4年爽领千万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地检署侦办立委涉收贿案起诉12人,其中4名民党籍陈超明、廖国栋、民进党籍苏震
清及无党籍赵正宇没有被褫夺公权,每月仍照领19万元薪水,甚至每年有1.5月年终28万
可领,再加上健检金、助理费等,任期4年全额加起近1100万元。
北检7月31日发动搜索,昨(22)日依贪污等罪起诉苏震清等12人,并移审台北地院。检
方起诉陈超明、廖国栋、苏震清及赵正宇4立委涉犯《不违背职务收受贿络罪》并指出,
调查局经长期监控发现廖国栋收贿60次总计790万,涉犯5年以上重罪,由于廖国栋在侦查
过程中说词反复,再加上有近300万元存款,市价2亿7000多万元不动产,恐有逃亡之虞。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3人廖国栋、苏震清、陈超明涉犯重罪且否认犯行,有串证、逃亡之虞
,今(22)日裁定继续羁押。立委廖国栋昨(21)日在庭上否认犯罪,并向法官求情自己
若是遭羁押无法继续为原住民事务努力,再加上自己身体状况不佳,心律不整、糖尿病30
多年,记忆力也有点受到影响,且精神不好,请求以500万元交保。
至于另外其余立委经调查发现,苏震清涉收贿2580万元,陈超明则是100万元。另外,苏
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涉嫌收贿124万元、廖国栋办公室主任丁复华涉收贿180万元、陈超
明办公室主任梁文一涉收贿50万元。丁复华请求法官以50万元交保,谈到家庭状况时甚至
哽咽哭泣,大儿子早产又开过二次刀,极需他的陪伴。
由于4人没有被褫夺公权,仍保有立委的身分,每个月依然可领19万元月薪。根据立法院
的预算书显示,法定立委薪资每月19万500元、年终1.5个月约28万5750元、4年共5.6万的
健检金,另外助理薪资则可申请公费,金额上限41万,还有8.2万元的助理加班费供立委
调配。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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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你各位的纳税钱 乖乖缴钱给贪污立委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