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徐永明期约没收钱内幕 原来是怕得罪徐旭东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侦办立委行贿案,今依违反职务行受贿等罪,起诉
前太流董事长李恒隆等12人,全案唯一没有成功交付贿款的被告,为时代力量前党主席徐
永明,不过检方仍认定徐永明期约以政治献金收受贿款,只不过因联系沟通上有“疏失”
而未能交付贿赂。
检方查出,所谓的“疏失”,其实有内幕,原来徐永明怕收下李恒隆的政治献金,恐因此
得罪与李恒隆对立的一方徐旭东,因此徐永明仅“做做样子”,短暂出席李恒隆一方的公
听会5分钟,留下出席纪录,没多发言,以致使李恒隆不满,才会嫌徐永明只出席5分钟就
要200万元
起诉书指出,李恒隆等人为了夺回SOGO百货经营权,萌生以ASTEP等争端解决程序、声请
仲裁及透过立委举办公听会等方式,施压经济部撤销太流公司的增资登记。
检方查出,李恒隆、徐永明及担任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以及趋
势民调总经理吴世昌,于2019年12月2日早上,在立院徐永明的办公室内会面,期约由徐
永明与东吴大学合办公听会,并由徐永明借用立院红楼会议室作为举办场所,再共同具名
发文施压经济部官员出席。
检方调查,李恒隆及徐永明,以吴世昌作为收贿的联系窗口,并以政治献金名义,汇入时
代力量的政治献金专户,但双方因联系沟通上出现疏失,最后才没有成功交付贿款。(11
:22更新)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98270
6.备注:
虽然没收到钱
但是还是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对职务上行为“期约贿赂”罪
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6千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