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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捍卫空疆 “第一击”定义为“自卫反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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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机连续2天逾越台海中线挑衅,昨运八反潜机等19架军机进入台湾西南及西北空域,国
军已将规定内的“第一击”,定位为“自卫反击权”,也就是若中共有攻台前准备,或对
我方战机有明确攻击迹象,可由空作部指挥官命令飞行员进行“自卫反击权”。
(国防部提供)
2020/09/20 11:58
〔记者涂钜旻/台北报导〕中国解放军战机前天、昨日连续2日袭扰我国,甚至大批战机
越过台湾海峡中线,已使区域局势升温,总统蔡英文今也指此为“武赫”之举。据透露,
虽我国和共军都称“不开第一枪”,但国军已将规定内的“第一击”,定位为“自卫反击
权”,也就是若中共有攻台前准备,或对我方战机有明确攻击迹象,可由空作部指挥官命
令飞行员进行“自卫反击权”。
所谓“自卫反击权”为何?国防部发言人史顺文月前曾解释,若我方遭受到实际威胁,才
会评估行使“自卫权”,例如,国军判断对方对我军已有“明确攻击行为和威胁”,就会
评估行使,且在获得授权后才会执行。
军方高阶官员透露,现今我国能运用“经常战备时期突发状况处置规定”应处相关威胁,
且仍遵照“不开第一枪”的原则,但假使我方战机遭攻击、或中国解放军已进行攻台前准
备,或对我战机有明确的攻击迹象,空作部指挥官就可以命令飞官对敌机进行“自卫反击
权”。
若行使自卫反击,国防部作战指挥中心也会提高战备,为更高一级的“战备规定”,甚至
启动“固安计划”进入战时防卫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