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
2.记者署名:记者邱瑞杰/基隆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不想当卫生股长 大学生打伤提名他的同学闹上法院判刑
4.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市经国管理暨健康学院陈姓、蔡姓两名同班男学生,因为相互
推举对方担任同学避之唯恐不及的“卫生股长”结下梁子。陈当选
后,出手打伤提名他的蔡姓同学,事后愿赔3600元求和解。蔡索赔
1万元,否则宁可让陈留下前科破局。基隆地院审结,依伤害罪判
陈罚金2500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姓、蔡姓学生是经国学院同班同学,一下时班上推选
班级干部,因为“卫生股长”负担的工作多,责任重且辛苦,同班
同学避之唯恐不及。蔡当选“卫生股长”后,认为是陈及与陈友好
的同学投票支持,他才“被迫”当选辛苦劳累的卫生股长职务,对
陈心怀怨怼,结下梁子。
大二开学召开班会重新选举班级干部,到了选举卫生股长职务时,
蔡为一吐陈先前让他当选卫生股长的怨气,想要让陈也领受他一下
期间的辛劳,提名推举陈,并因没有其他人竞选,同额提名当选。
陈当选卫生股长后,对蔡“故意”提名报复,迫使自己需担任辛劳
而不甘服务的职务气愤不已,忍不住内心冲动,以右手自后方掐住
蔡的颈部,使力将蔡头部往一旁椅子压制。同学和老师马上出声阻
止,陈动手后不久放手。蔡因左脸擦伤提告,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
查后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基隆地院法官审酌两人并无深仇大恨,仅因不愿担任卫生股长互生
嫌隙。陈不甘贡献一己之力,辅佐导师、服务同学,在同班师生众
目睽睽之下出手伤害蔡男,个性冲动实属不该。念其蔡伤势轻微,
陈坦承犯行并致歉,调解双方和解。
法院调解委员调解时,陈表示愿意赔偿蔡3600元,蔡原已同意,但
到法院开庭讯问、制作调解笔录时,蔡又反悔,表示要将赔偿金提
高到1万元,否则不愿原谅陈,宁愿让陈留下前科。
法官审理后指出,陈男犯后悔过并愿赔偿,但蔡男事后反悔,双方
才无法和解成立。衡酌陈男犯案手段、蔡男伤势轻微,以及两人嫌
隙肇因蔡“刻意”提名陈,担任同学都不愿担任的“苦差事”,陈
认为蔡是有意的并种下心结等情状,处罚金2500元,如易服劳役,
以1千元折算1日。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7425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备注: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109 年基简字第 406 号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