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被框出遭偷指侵 提告50万元和解
2020/09/19 23:15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施姓男子2017年间到台北市一间酒店消费,经过干部安排,框
下酒店妹小诗(化名)带出场,到摩铁开房间,未料施男酒后乱性,在未经小诗同意下乘
机指侵,小诗气得提起性侵告诉,施男得知事态严重,赶紧以50万元和小诗和解,台北地
院考量两人已和解,依乘机性交罪,判施男2年徒刑,缓刑3年,1年内完成法治教育课程3
场次。
2017年7月间某夜,施男与3名友人到台北市一间制服店消费,找来诸多酒店妹陪酒,喝到
酒酣耳热之际,施男看上小诗,透过酒店干部安排,把她框出场,小诗未排斥,见施男大
手笔支付出场费后,同意与他一同搭车离去,到北市一间五星级的摩铁。
两人在床上休息,岂料,施男见小诗已喝茫,竟耐不住高涨“性”致,乘机对她指侵,小
诗醒来得知,认为施男趁她意识不清、未经同意下就摸其下体,已构成妨害性自主罪,冷
静到医院验伤,提起乘机性交告诉。
施男清醒后得知事态严重,赶紧和小诗和解,经过多次协谈,小诗愿意以50万元和解,原
谅施男的莽行,并跟北院说,同意法官判施男轻刑并且给予缓刑,以利自新。
北院指出,乘机性交罪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重刑,考量施男的犯罪情节,
与一般事前预谋践踏被害人性自主权的罪犯不同,恶性较轻,且获得小诗和解与原谅,若
判楼地板刑期3年可能还是太重,故引用刑法第59条其情可悯减刑,判刑2年。
北院认为,施男最终承认犯行,已见悔意,衡酌他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须扶养老婆及3
名未成年子女,还要支付罹患中度精障哥哥的医疗费用及安养院费用,决定给他机会,缓
刑3年,暂免入监,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上1年3场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诉。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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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