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ight208 (la~尻枪~la)》之铭言:
: 看到交通部 9/1号修的新法
: >不礼让行人最高罚6000元让我有感而发
: 大约10年前吧 我在美国夏威夷游学了时候
: 刚要过斑马线的时候 看到有一辆汽车突然刹车
: 我挥了挥手 要车赶快过去 车主很紧张的
: 也挥了挥手叫我先过去礼让我
: 让我受宠若禁 后来去日本 也是一样
: 汽车都会礼让行人
: 只有在台湾 会有汽车强行右转
: 让行人差点被车撞到 还开很快的呼啸而过
: 而且旁边的外国人 还murmur 了一句 why so rude?
: 等了十年 台湾终于修法
: 不过各位看执法力度能撑几个月?
: 有卦吗?
光是机车要待转,不能上国道就足以见得是落后国家了。
交通这点比大陆还落后。
车种歧视真好笑,跟印度种姓制度有87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