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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
吴珮如
3.完整新闻标题:
网友疯传激似熊熊不雅片会GG? 律师:最重判2年
4.完整新闻内文:
34岁性感女星熊熊(卓毓彤)之前被爆怀孕,精主传是水电工程小开男友郑旭哲,对此她
在IG发文否认怀孕,只认变胖,如今网络又疯传一段长达3分16秒长相激似熊熊的不雅片
,引发热议,律师黄书瑜提醒,网友在网络散布他人性爱影片,不论当事人是否提告,都
恐涉犯非告诉乃论的散布猥亵物品罪,最重可判2年徒刑。
黄书瑜分析,不雅影片若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偷拍者可能涉犯妨害秘密罪,
最重可处3年徒刑,而拍摄者若将不雅片放在网络上散布,或是网友看到后,继续公开散
布,都会构成散布猥亵物品罪。
但黄书瑜也指出,现今大部分网友为规避刑责,改以私讯方式,或是利用通讯软件一对一
分享不雅影片,黄书瑜表示,若非公开散布,较难科以刑责。
另外,若网友在不雅影片上打马赛克,是否就没有刑责?黄书瑜以艺人李兴文的儿子李堉
睿曾闯入大卖场录制上传裸身影片案为例,因影片有打马赛克,因此散布猥亵物品的部分
就获不起诉。
但黄书瑜指出,即便在性器上打马赛克,但整体影片若仍然是性爱画面,且足以引发他人
性欲,符合“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而令一般人感觉不堪呈现于众或不能忍受而排
拒之猥亵资讯或物品”的要件,即便打马赛克,也仍然有可能构成散布猥亵物品罪。
律师李慧珠则指,除了散布猥亵物品罪,在网络上散布他人的性爱影片,也可能构成加重
诽谤罪,因为性爱属于私领域,若网友将私领域不堪的图片、文字散布到网络上,诋毁他
人形象和声誉,可能涉犯最重可处2年的加重诽谤罪,但此罪属于告诉乃论。
李慧珠提醒,“不要拍,就不会外流”,若要避免性爱影片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前预防,比
事后杜绝、追诉更有效;另也提醒网友不要好奇或好闲分享他人私密照,否则也恐涉刑责
。(吴珮如/台北报导)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reurl.cc/0OEY5M
6.备注:
希望大家别再散播相关影片了
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伤害 更保护自己免于刑罚
昨天版上有人直接在推文贴无码照片
真不怕被告到脱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