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洪学广
3.完整新闻标题:
散布130万张女性裸照 网站工程师被逮
4.完整新闻内文:
高市刑警大队日前破获散布儿少性剥削影像网站“承德路”,39岁王姓嫌犯以自动化程式
从网络蒐集资料,还架网站实施付费会员制;警方清查约130万张照片,其中未成年约上
万张。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今天表示,台湾展翅协会函文指有网站散布儿少性剥削影
像,经专案小组侦查人员追查,“承德路”有包含成年女性等性爱图片及影像,还有上万
张国、高中生等未成年自拍、被拍等猥亵、性交图片及影片,研判被害人遍布全台。
专案小组分析IP纪录等资料锁定王姓嫌犯涉重嫌,报请台湾桥头地方检察署指挥侦办,15
日搜索台北市松山区一间办公大楼,从网站云端平台数据库分析清查出初估约130万余张
照片、1500多部影片。
警方调查,王姓嫌犯从事资讯业,原担任网站设计工程师,起先单纯是为练习相关技术,
民国104年起架设网站,利用自己写的自动化蒐集程式,从色情网站、社群搜寻下载裸露
图文及影片。
为支应托管主机费用及相关支出,王姓嫌犯108年1月起开始实施付费会员制,赚取广告费
,并转传照片、影片到网站,提供收费会员观看下载,收费会员最高一周收费新台币150
元,2年内估计约赚进30万元,王姓嫌犯日前已交保。
高市刑大科技犯罪侦查队长郭丁太表示,据警方查扣照片、影片显示,被害少女部分确认
是台湾人,年纪最小目测约10岁到13岁,仍在追查遭散布照片影片未成年少女是被迫拍摄
或遭骇,警方已查扣网站使用域名。
警方提醒,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
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违反中华民国刑法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可处1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王姓嫌犯可能触犯散布有关儿童或少年为性交、猥亵行为图画、照片等资料,可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而持有前项物品者,处2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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