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周志豪
推科技侦查法遭质疑 法务部:人家上太空、我们杀猪公
4.完整新闻内文:
法务部推动科技侦查法立法,要扩大检调与司法警察科技侦查可使用的工具范围,但却遭
质疑法案内容违法、违宪,根本是“政府带头当骇客”。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李濠松上午
回应,“不要人家已经上太空,我们还在杀猪公”。
李濠松表示,现在一般民众使用手机习惯已经改变,已习惯使用通讯软件联系,就连很多
贩毒也都改用LINE,但因LINE不是通信公司,是网络业者,没有电信机房,不能挂线监听
,不能产制译文光盘,依照现在的通保法无法就内容监听。
李濠松说,犯罪侦办面对新科技要有新对应方式,但2017年有位海巡士官长因要查毒品案
件装GPS,结果遭最高法院判决妨碍秘密有罪确定;2017年日本也有同样个案,结果日本
最高裁判所宣告因没法律授权,因此获得的证据不能采用。。
李濠松坦言,法务部去年12月去科技比我国更进步的韩国考察,也没有法律授权工具的韩
国认为没有订法律授权检调侦查必要;但“我们正好相反”,觉得有订法律的必要,不能
让第一线为国家侦办案件的司法警察再陷于前述不利状态。
不过李濠松保证,科技侦查法不是要规范一般民众,不是像政治侦防般毫无限制的侦查手
段,“对象是犯罪者”;且对基本权干预程度也做不同层级化的保留;对基本权干预较轻
时,授权检察官可先做,但干预程度严重时,就要经过法院令状。
李濠松说,法务部也知道检调侦查过程获取手机内容,是对隐私权强烈的干预,也因此要
监看,必须犯要三年以上重罪,且要在没有其他的侦查方法下,有法官令状同意才可以;
若不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就算法官也不能开令状。
李濠松认为,科技侦查法存在是必要的,但内容可以讨论、调整,基于政府开放透明原则
,法务部也有义务要尽可能与民众沟通,若觉得层级化保障密度不够,可以进一步加强保
障密度,而不是就整个翻掉,说不要有这样的法律。
不过国民党立委李贵敏质疑,法务部称科技侦查对象是犯罪者,但问题是法院判决定谳前
被怀疑者不都只是被推定是犯罪嫌疑人?揶揄威权时代刑求是破案最有效方式,但现在台
湾已从威权走向民主,难道方式最有效就还可以刑求?
李贵敏认为,法务部所指的相关科技侦查需求,现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都可
以修法规范,没必要再另立专法开后门;且宪法给人民通讯自由与隐私保障,不是只有限
制在私密空间,科技侦查法规范失之过宽。
李贵敏也质疑,总统府资安骇客案件至今没有解决,入出境管理局与第一银行也都发生过
民众个资外界问题,政府这些漏洞没解决,法务部有多少该做的事没做,现在又要在民众
手机植木马看个资,全民权益保障在哪?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864325?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6.备注:
这个蟑螂会护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