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44754 (9527)》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公视新闻网
: 2.记者署名:
: 温正衡 / 台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电镀厂偷排有毒废水 遭停工仍继续排放
: 4.完整新闻内文:
: https://youtu.be/iwh5ksYLw8Q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93896
长期关注农地工厂的民间团体发文了
https://bit.ly/35Ci4tv
但脸书排版很烂,直接摘要大意如下:
这间工厂经查询应该是在农地里的丁种建筑用地上
https://imgur.com/6MvDOiW
依照《区域计画法》,特定农业区底下是不应该有丁种建筑用地的
但为什么这间可以存在呢?
因为我国的《区域计画法》是在1974年颁布的。
那个时候已经有许多不相容的使用(如工厂与住宅、工厂与农田)已经发生
因为不想惹太大的麻烦(也可以说是某种信赖保护?)当时政府对于已经既存的建物就
直接按照现况编定
也就是说
就算工厂位在农业区,政府仍然给予它所在的地点合法的工业地目
这样便宜行事就成为你我现在看到的这种事件:
偷排废水、扩建厂区,屡见不鲜
然而,五十年前就在的工厂还能说其情可悯,但直到现在,政府还在继续便宜行事
农地违章工厂里头,像电镀这种中高污染工厂,应该完全不能留在农地上
但现在我们的法律允许取得临时工厂登记的314家中高污染工厂,仍可以就地合法
五十年前就地合法种下的因在今日业力引爆
因为被允许在农地上经营,让违法偷排变成一个非常容易的事情
今天,我们还要继续在农地上允许一间一间的中高污染工厂就地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