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快笑死
不过对方是律师
用字还是要特别小心
也请各位推文时注意用词
亏您还是位律师
没有即时更新法条真的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行的啦
既然提到了国赔
让我们来看看国赔法第三条
https://tinyurl.com/y3yhv7wd
http://i.imgur.com/kbJmYD1.jpg
其中第三项明文规定
前二项情形,于开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经管理机关、受委托管理之民间团体或个
人
回应您提出的
政府立个告示牌就能免责的疑惑
还真的可以免责耶!
国赔法修法是108年12月3日完成修法
法务部新闻稿如下
https://tinyurl.com/y49nx3yx
立法院公告如下(内有修法缘由)
https://tinyurl.com/y25lhypy
到底是哪些立委这么可恶
要修法也不先通知林律师一下
在下就好心的帮你特别标注出来吧
提案人:李昆泽、邱议莹、邱志伟、李俊俋、许智杰、蔡其昌
连署人:叶宜津、黄伟哲、林佳龙、高志鹏、陈雪生、赵天麟、潘孟安、郑丽君、刘櫂豪
、
冤有头债有主
别来找我啦
林大律师下次要发文之前记得要更新一下法条唷
不然要找您帮忙打官司、伸张正义的客户可是会很烦恼的啦
阿…
至于您提出的马路阿
铁轨阿
高速公路阿
应该是不在国赔法第三项的
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的范围啦
还是再次提醒大家
各位推文小心
快快乐乐的推文
平平安安的回家
※ 引述《kenny1300175 (苏湖)》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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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闻标题: 武界野营事件 律师:政府放一个警告牌,就可以完全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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