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牌设立有没有法源依据? 还是只是提醒性质而已?
不然各单位以后就很轻松,在辖区水域.山边都设立一个危险.禁止进入的告示,就可以
免除所有责任了?
https://udn.com/news/story/121660/4857213?from=udn-relatednews_ch2
照以上这个新闻来看,民众如果没有违法,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也不是天灾,
那台电要赔的机率蛮高的
有人说赔偿金额没多少不值得告国赔?
光丧葬费用、扶养费、精神慰抚金、计算到退休年龄的劳动收入加一加至少几百万,
怎么可能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