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即时监控Line或FB 律师公会批科技侦查法

楼主: chevalierxd (独孤求嘘-风青羊)   2020-09-13 23:25:27
※ 引述《y1896547 (民进党=绿色国民党)》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三立
: 2.记者署名:
: 杨佩琪
: 3.完整新闻标题:
: 即时监控Line或FB 律师公会批科技侦查法侵害人权
: 4.完整新闻内文:
: 目前法务部正研拟的科技侦查法草案,主要为突破LINE等网络传讯、网络电话无法即时监
: 控的犯罪侦查死角而设置,却也引发批评,台北律师公会认为,内容草率,且法务部仅给
: 予外界5天时间讨论实在太短,此法若不严谨,可能严重侵害人民隐私。
: 台北律师公会指出,行政院秘书长于2016年9月5日的函文中,明确表示各机关研拟法律或
: 法规命令草案,至少需公告60天,除非有急迫性才可小于60天,科技侦查法明明没有迫切
: 需求,不明白法务部为何仅给予5天时间,公告让外界讨论。
: 另该草案让侦查机关可使用设备或技术,对人民进行监视、追查行踪等强制处分,也可以
: 植入程式的方式,对通讯软件实施通讯监察,已经严重侵害人民隐私权、秘密通讯自由。
: 而科技侦查法以专法方式设立,将强制处分事项与刑事诉讼法区分,但其实法务部可直接
: 在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俗称的通保法进行增修即可。
: 刑事法委员会主委林俊宏举例,若连续2个月用GPS追踪对象,该对象的生活轨迹便一清二
: 楚。在德国,如果真要实施监听,都要由等同高等法院等级的法官核准,法官保留部分都
: 应再做讨论。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13645
: 6.备注:
: 不愧是绿色国民党
我看了一下草案写的是24小时内由检察官 或司法警察报请检察官 请法院核发监察书
如果是补申请 代表法院有可能不同意 那请问不同意还被监看监听了24H
要算谁的?司法警察?检察官?法官?习英文?
被误监看监听的人会被通知:Hello 恭喜你被我们白看了一天吗?
那这样可以申请国赔吗?
还是不同意就这样算了?毕竟豹子头也说了 不给钱就不算嫖嘛
法院不同意 那就当作没这回事啦
还有啊 有些人不晓得是不是有暴露倾向 竟然说没做亏心事 干嘛怕人看
欸豆..基本上大部分人又不是直播主 yter
谁会想让人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 一言一行 更何况还没钱拿!
建议有这种兴趣的人 拜托 现在还在草案而已 你们如果等不及 可以直接先开频道直播
反正你们不怕人看嘛 那就让大家看看你们对话内容 可以拍很多特辑“乡民的一日”
如果不敢拍 我想不是心里有鬼 就是身上有屎吧
作者: homeaki (敏)   2020-09-13 23:29:00
跟已过通保法差异在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9-13 23:32:00
所以有些人等同开始质疑已过的通保法。以前没事,不代表没问题,法有问题就修而已。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20-09-13 23:50:00
已经很多蟑螂出来洗地了,前面的章节不需要先向法院申请,需要向法官申请的是从第三章开始的设备端通讯监察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