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记者蔡晋宇、叶冠妤、杨濡嘉、林政忠
3.完整新闻标题:
监委要查丁允恭 陈菊:没接获陈情 绝不护短
4.完整新闻内文:
总统府前发言人丁允恭卷入性丑闻余波荡漾,监委昨申请调查。由于丁是监察院长陈菊子
弟兵,有监委询问陈菊是否曾接获陈情却不处理?陈菊说,她没有接到任何陈情,若她知
道丁的行径,早就要他离开团队;且是副总统赖清德担任阁揆时引荐丁允恭北上行政院,
“并非我带的”。记者截稿前致电丁允恭,但未取得回应。
对于丁允恭风波,陈菊至今未出面回应。不过,监察院财经委员会前天业务报告时,陈菊
主动向在场监委表示,此案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她绝无意见,更不会干预,“绝不护短、
该查就查”。
当场有女性监委提及,“媒体报导Y女和前男友曾写陈情信,但陈菊听闻后仅口头告诫丁
注意女性关系”,如果陈菊不说明,外界会信以为真。据转述,陈菊略带不悦说,她没接
到任何陈情,身为公众人物,道德要求是最基本;若她知道丁允恭的行径,可能不只有告
诫,早就要丁离开团队。
至于外界质疑陈菊一路把丁允恭从高雄带来行政院、总统府。陈菊说,这不是事实,丁的
公职发展和她一路拉拔并无关连,亦非她将丁从高雄带到台北来;她在高雄市政府时,丁
允恭就先到台北,是赖清德担任阁揆时看中丁的才华,才引荐丁到行政院。
监委纪惠容、王美玉昨说,丁任职高市府新闻局长期间,行为不检损及公务人员官箴及政
府机关形象,已对该案申请自动调查,将厘清有无利用权势交往、有辱官箴。
依公务员惩戒法,丁案最后若移送惩戒法院,若被处以最重“免职”,丁允恭则不得再任
公务员,也可能减少其退职金。
网络昨流传Y女男友写给陈菊的陈情信,“我们遭到了骚扰,骚扰我们生活的人是贵府新
闻局局长;我的女朋友某某某之前与他交往,但已经分手了,丁局长却不肯放过我们,仍
不断打压”。
幕僚回应,陈菊原本对该案并不知情,也未曾收到任何陈情信,是在媒体报导前不久才得
知,并已请人去了解。
纪惠容表示,调查过程中若有必要,不排除约询陈菊,以协助厘清案情。
纪惠容、王美玉指出,丁允恭身为高阶政务官,却未妥善处理男女关系,而在办公室发生
性行为;丁是否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利用职务、权势与新闻从业人员
交往、接触或损害于人等有辱官箴情事,皆是申请调查之因。
行政院长苏贞昌昨说,确实可惜丁允恭拥有的才能,但丁做错事就要负责、面对,不能护
短。高雄市长陈其迈说,丁把办公室做私人的错误使用,非常不恰当。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陈若翠呼吁行政院收回颁给丁的三等功绩勋章;议员蔡武宏质疑丁触犯
刑法利用权势性交罪,吁检警侦办。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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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是接获陈情了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