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邵心杰
3.完整新闻标题:
与15岁怀孕小女友结连理 男刚成年升格当爸获缓刑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市郑姓男子今年刚满18岁,2年前与未满14岁国中女生交往,多次在民宿及小女友住
处发生性关系,直至今年初年仅15岁小女友怀孕就医,经台南市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
中心通报,警方循线查获。而双方家长同意两人结婚,同居共组家庭,迎接新生儿的到来
,台南地院认郑妨害性自主应执行2年徒刑,缓刑5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郑前年12月5日至去年6月22日止,在台南市玉井区民宿,经当时未满14岁的小
女友同意偷尝禁果,发生性关系共3次。
去年6月23日后至今年3月止,分别在玉井民宿及小女友住处等地,经她同意,又对14岁以
上未满16岁小女友发生性关系共6次。后年仅15岁小女友怀孕就医,经台南市府家庭暴力
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报,案经玉井警分局报请台南地检署侦查起诉。
小女友在警询及侦查表示,有告知郑其年龄,并与对方交往,之后发生数次性行为并因而
怀孕。父亲也证述,女儿与郑交往至怀孕。最后,小俩口也结为连理,共组小家庭。
台南地院合议庭认为,郑甫成年,年轻识浅思虑欠周,在与女方交往期间,因一时情欲冲
动而触法,然而,双方家庭均有意愿令两人成立稳定婚姻关系,共同抚育小孩,依社会一
般观念仍有情轻法重之嫌,显可悯恕,依法减轻其刑。
合议庭审酌,郑年轻气盛,因无法管控情欲,竟于女方智识及判断能力未臻成熟情形下,
与女方合意性交,侵害女方性自主决定权;惟念他与女方原为男、女朋友,双方及家长均
有意愿令两人结婚,共同生活,并附上喜帖、协议书,且始终坦认犯行的犯后态度,及家
庭经济状况,需扶养父母亲及即将出生子女等一切情状,认应执行2年徒刑,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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