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ulAllen2 (kevin)》之铭言:
: 在当初他们两人交往时候
: 男方就已经是高雄新闻局长
: 女方是说男的强迫要她堕胎
: 问题女的要坚持生下来男方也没辄啊
: 现在社会上女生未婚生子也不少了
: 加上被害本身是记者也有经济能力
: 这要堕胎3次怎么看都很夸张
: 感觉是女方家长那边也不想要小孩啊?
其实这件事有点微妙
看新闻报导 男方除了要女方堕胎以外 还要女方装避孕器避孕
当然这部分男方一直要求女方是很不应该
但还是可以看出男方不想要有小孩的立场一直很明确
至于女方
对于男方堕胎的要求就接受 装避孕器的要求就拒绝
两个选择怎么想都是避孕器对身体的伤害比堕胎低
女方第一次堕胎也就算了 后来却还不装避孕器
任由怀孕发生后在堕胎
这到底是什么想法...无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