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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时
2.记者署名:
陈志贤
3.完整新闻标题:
破纪录!71岁老翁12年来11次在捷运车厢喷精性骚遭求刑2年
4.完整新闻内文:
71岁简姓老翁,近年常在台北捷运车厢内,以生殖器磨蹭女性,甚至在女性的衣服留下“
嘉明”,是性骚惯犯。今年2月简翁又在捷运上,以生殖器磨蹭1女子左手臂,并在女子衣
袖上残留“嘉明”的味道及白色残迹,被害人因闻到异味,并发现衣袖处有污渍,愤而提
告。台北地检署依性骚扰罪嫌起诉简翁,检方痛批简翁12年来,已涉犯11起性骚扰,犯行
造成社会危害甚深,具体求刑2年。
据了解,本案已创下北检起诉性骚惯犯,具体求刑刑度最高的案例。
起诉指出,简翁因去年间在捷运车厢内,以下体碰触女性大腿、屁股等处,分别被台北、
士林地院依性骚扰罪判处徒刑3月、4月确定,去年3月才易科罚金执行完毕。
但简翁却于今年2月15日下午4时58分,搭乘捷运从龙山寺站前往板桥站途中,见1女子坐
在位子上,认有机可乘,遂站在女子座位旁左侧,趁对方不注意之际,以生殖器碰触女子
的左手臂,并在女子外套左手臂处留下精液残迹。事后女子报警处理。
检方侦办时,简翁辩称是“漏精”,不是故意的,否认性骚扰,检方因认为手臂并非“身
体隐私部位”,不构成性骚扰,一度将简翁不起诉,但高检署认为将本案发回北检续查,
北检重新调查,依法起诉简翁。
检方发现,简翁自2008年间第1次犯下性骚扰犯行迄今,12年来不断对捷运女乘客从事性
骚扰,其中有罪判决有4案、审理中因告诉人撤告而不受理判决有3案、侦查中因调解撤告
获不起诉有2案、罪嫌不足获不起诉有2案,且简翁始终否认犯行,态度恶劣,其犯行造成
社会大众危害甚深,建请法官量处2年有期徒刑。
(中时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09001970-260402?chdtv
6.备注:
如果有党籍可以让你不断摸不断爽
真是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