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王怡蓁/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爽了儿子苦了父母!高中情侣尝禁果 父母连带赔偿25万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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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少男尝禁果,少男挨告,少男和父母要连带赔偿25万。 示意图
图片来源 : 苹果新闻网
新北市一对未成年的高中生情侣,去年4月在一家大卖场停业的商店内偷尝禁果,女方母
亲发现后,怒对少年及父母提告,共求偿250万元。新北地院认为小俩口3次性行为都是合
意性交,但少年事后曾要求少女删除LINE对话讯息,更登入少女脸书帐号擅删除对话,法
院指出,少年对少女的3次合意性交及删除对话都属故意不法侵害少女的权利,也让少女
母亲精神上受有痛苦,因此判少年及父母要连带赔偿少女20万、少女母亲5万,还可上诉
。
判决指出,高中肄业的少年当时未满18岁,与还在念高中未满16岁的少女是一对情侣,
2019年4月间,两人在林口一家大卖场地下一楼无人经营的商店内发生第一次性关系,隔
天又有第二次,隔周又在西门町的一家电影院发生第三次。
去年5月初,少女母亲得知此事,愤而报警处理。少年得知少女母亲报警后,为规避责任
,少年登入少女脸书帐号,删除脸书讯息的对话纪录。
少女母亲提告指出,第一次性交是少年胁迫女儿,少女原本有说不要,但少年说他有混过
帮派、打过人,不顾少女反对,强行得逞,后来又为了规避责任,无故登入少女的脸书帐
号,删除两人对话讯息。
少女母亲认为,少男的行为造成少女健康、身体、贞操及隐私权的受损,也侵害少女母亲
的身分法益,因此要求少年及其父母要连带赔偿少女150万元,少女母亲100万元。
判决指出,根据高中性评委员会调查报告中少女的陈述,3次性交均为合意,但少年确实
有登入少女帐号删除对话。
此外,警询笔录中,少女也证称3次性交是两情相悦,没有被逼迫,少年经过她的意愿后
才进行。不过,少年在少年事件审理时曾说,因少女借用过他的手机登入脸书帐号,因此
手机有留下少女的脸书帐号密码,得知少女母亲报警后,曾登入少女帐号删除对话纪录。
法院审酌少年对未满16岁的少女进行3次合意性行为,擅自无故删除少女脸书讯息,都属
不法侵害少女的权益,也侵害少女母亲的身分法益造成精神上痛苦,不过衡量少女母亲的
求偿金额过高,因此判少年及父母要连带赔偿少女20万元、赔少女母亲5万元。还可上诉
。(王怡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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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三次都在户外!!!也太刺激惹吧?
少女未满16岁,请问为什么这次只有判赔钱?是两小无猜条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