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这边有一个公园,
只有一个出入口,前面一条双向单线道。
一般民众去那个公园都是把车停在道路两侧,
如果没有停在公园出入口这一侧,
停在对侧势必要穿越马路才能到公园。
偏偏公园出入口左右五十公尺都没有人行道,
我写信去市府询问是否能规划人行道或
按钮式红绿灯,收到的回复如下:
亲爱的先生/小姐您好!您于109年8月13日寄给市长的邮件,市长非常重视,已交由本处
处理,谨就本处职掌部分向您说明如下:
经查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规定(略以),汽车行近未划设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
有行人、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者穿越道路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
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视觉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次查道路交通安全规则13
4条规定(略以)行人穿越道路,在未设有行人穿越设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
时,应注意左右无来车,始可小心迅速穿越。敬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
规则相关规定,以维交通安全。另市立体育场表示园区附设篮球场夜间照明收费多年均
未调整费率,并采取使用者付费原则,以维护民众使用权益。倘若台端对回复有任何意
见或建议,请迳洽本市体育场,连络电话:,或本府教育处体育保健科,联络电话。
非常感谢您对公共事务的关心,若仍有其他疑问,欢迎洽询:
**市政府交通处交通工程科
承办人:
这个答复请各位师爷帮我解释解释,感谢!
还是说没出事前,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