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
丁牧群
3.完整新闻标题:
落石夺命才设防护网竟列政绩 南投县府遭判国赔859万确定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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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县一名邱姓妇人2017年11月19日开车上班行经埔里镇投131县道牛洞路段,边坡突滚
落重达300公斤巨石砸进副驾驶座,导致邱妇因车子失控撞上山壁死亡。最高法院维持历
审见解,认定南投县府明知该路段经常发生落石伤人意外,却“怠而不为”没有加强防护
设施而害命,判决南投县府须国赔邱妇2名年幼子女、丈夫及父母5人精神慰抚金共859万
余元确定。
邱妇家属提告指称,该路段每逢雨季必有土石崩塌,南投鱼池乡乡民代表会曾函请南投县
府增设挡土墙或其他防护措施,维护用路人安全,但县府仅函覆该路段已设置相关标线、
反光标志、并设置“注意落石”警告标示,没有积极改善行为。
家属认为,上述标志、标线对于落石崩落的危险及促进用路人避免危难,并无实质帮助,
且县府于本事故发生后,花3500万元于2019年4月设置高空落石拦截网,有效拦截该路段
大小落石,可见县府早有防止落石砸伤人车的能力,却没有具体改善行动,与邱妇死亡有
相当因果关系。
但南投县府自认没有过失,辩称路段边坡并非陡峭,案发时植被状况良好,并无裸露或土
石滑落等异常现象,且该处已设有钢轨桩防落石网,也派员不定期巡查该路段及植被覆蓋
、生长情形,钢轨桩防落石网也没有损坏,落石可能是从道路边坡上方的天然林掉落。
南投县府还强调,县府只是道路养护机关,并非道路边坡上方山坡地的养护机关,“人民
使用道路,本应承担因天然灾害所可能导致损害的风险”,不应针对管理维护道路的责任
,施加无止尽的义务。
至于事故发生后设置“高空拦石网”,县府表示是为了防止再次发生憾事,并非因该路段
边坡有裸露,管理维护没有疏失。此外,南投鱼池乡乡民代表会曾于2017年4月函请县府
改善该路段防护措施,县府辩称当时边坡植被良好,并无土石裸露松动之处,且该路段狭
隘,宽度不足4公尺、紧邻溪,腹地不足,无法兴建隧道或挡土墙,也不可能在边坡植被
良好状况下,大兴土石破坏原有植被,只能加强巡查工作,维护用路人通行安全。
法院一、二审认为,南投县府对该路段有维护管理权责,无论落石是否出自边坡上方林务
局所有的林地,县府都应对通行安全负全部责任,且民意代表多次反映该路段常有落石危
险,县府却怠于积极防范,导致邱妇死亡事故发生,后来县府却斥资3500万元设置“高空
拦石网”,并列为治理131号县道政绩,可见县府也认为该路段落石问题应由县府出面设
置公共设施补救维护,且早有能力处理,却“怠而不为”。
一、二审均判决南投县府须负担国家赔偿责任,赔偿邱妇2名年幼子女、丈夫及父母5人精
神慰抚金各156万元至184万元不等,合计859万余元。最高法院今驳回县府上诉,全案确
定。
邱妇丈夫先前曾怒斥这个事故根本是人祸,并感伤地说:“再多赔偿也换不回爱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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