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那些在吵恋童合法的乡民躲去哪了?

楼主: Lalef (Lalef)   2020-09-03 16:48:47
看到这篇就知道原po没读书是个草包
我们同性恋要求的是“废除刑法227”
不是恋童合法,而是合意性交无罪
以下旧文转贴:
首先,废除刑法227是“人民民主阵线”所提出的主张,并非“台湾同志游行联盟”(我想
上文所指的同运大游行是指这个意思),也不是“绿党社会民主党联盟”。我说明此点是因
为希望让大家理解,台湾同志游行联盟自成立以来,一直希望担任一个呈现同志运动多元声
音的平台,所以在游行队伍中,会有支持婚姻平权的,也会有毁家废婚的对立立场,并非只
有单一的声音,但可贵的是,我们都能在沟通中理解彼此。
再来,这些不实谣言说的“废除刑法227=性侵合法”,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和污蔑,企图
混淆视听,煽动民众的情绪。其实刑法221条到225都规范了“强制性交”、“(未成年人)
加重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等罪责。因此流言所说“成年人引诱你的女儿性交,将是无
罪的”完全是危言耸听。
放下心中的恐惧与担忧,是好好理解议题的第一步。那么,就让我们平心静气来看一看,什
么是“刑法227”以及“刑法227-1”吧!

刑法227条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刑法227-1条
十八岁以下之人犯前条之罪者,减轻或免除其刑。(俗称的两小无猜条款)

227条是将未成年人的性交及猥亵行为都认定为有罪是被害人,而且是以刑法规范,不管是
自愿或被强迫的性交都相同。第227条纵使有一天被废除了,未成年人的“非自愿”的性交
或猥亵行为仍然是有罪的,只有“自愿”的性交或猥亵行为会在227条废除之后被除罪化。
https://bit.ly/2ZiR4vl
简单讲就是主张废除者认为“性”只要合意自主,就不该入罪。
-
※ 引述 《ai770116 (东方的神秘力量)》 之铭言:
: → ai770116: 少数烂甲要未成年性交合法,就否定多数善甲结婚 09/02 21:19
这样就是烂甲?
想问你心目中,什么是“好甲”,什么是“烂甲”呢?
https://i.imgur.com/Wo33gD7.jpg
https://i.imgur.com/rpKdy0V.jpg
同性恋可以结婚了,将来很多未成年却还不行,现在的多元成家还没满足。
何况,现在同婚也没有受到民法的规范,本质上还是专法,被当成异类阿
像是收养无血缘子女这类,原po是道德魔人跟不上时代吧!
作者: dio0204 (逐雨)   2020-09-03 16:49:00
恶恶恶恶恶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20-09-03 16:51:00
14岁已经知道什么是打炮很爽 所以是你情我愿der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20-09-03 16:51:00
14岁... 真的恶
作者: boyf410 (boyf410)   2020-09-03 16:51:00
一直专不专异不异的绕圈圈
作者: iam0718 (999)   2020-09-03 16:52:00
小女孩小男孩 合意 XDD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20-09-03 16:53:00
直白一点就是有票人想合法玩小男孩小女孩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20-09-03 16:53:00
未来只要小女孩说可以,就可以把懒觉插进去惹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20-09-03 16:54:00
当年童年龄没玩到 只好长大要求修法合法上小孩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20-09-03 16:54:00
小朋友的价值观根本不成熟,你怎么知道他的合意是什么
作者: iam0718 (999)   2020-09-03 16:54:00
给颗糖就合意了吧
作者: su4vu6   2020-09-03 16:55:00
两小无猜时期没玩到就一辈子玩不到 所以才需要废 嘻嘻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20-09-03 16:55:00
就是未满16岁对性懵懵懂懂的 未满14岁更不懂才要保护他们 没看到加害者未满18的话..罪大幅降低...两小无猜更是告好玩的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20-09-03 16:58:00
陈补教师:林杯好歹是玩18算成年的 可连阿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20-09-03 16:58:00
喝酒不是事更小 但为了保护少年健康还是订个年龄限制 这是为了保护身心灵健康 以免一堆奇怪的人 为了自己爽..蒙骗取得少男少女的肉体
作者: su4vu6   2020-09-03 17:00:00
用骗的有用骗得的法律 没影响
作者: dvleo (leo每次落刀都为了纪念妳)   2020-09-03 17:00:00
甲甲最爱讲美国.在美国这样言论早就被抓了
作者: Leesanity (无畏)   2020-09-03 17:01:00
草拟吗
作者: hylio7754   2020-09-03 17:02:00
还合意哩用骗的算吗
作者: JWpig (oink oink)   2020-09-03 17:09:00
左胶吃屎
作者: downgoon   2020-09-03 17:11:00
这只会让人更讨厌G炮
作者: seal998 (伪善的流沙)   2020-09-03 17:19:00
好的,就是要强暴无罪的屁精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20-09-03 17:30:00
法盲? 强暴(强制性交)是在刑法221条,就算修/废227条强暴还是有罪。当初废227是太耸动,但内涵是 儿少性自主议题。后续引发讨论 像 https://reurl.cc/j5kgjp[励馨] 刑法227条之修法建议:两小无猜以性平法取代刑法都很有意义。别再被带风向误导 以为废227 是要让成年人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20-09-03 17:38:00
好了啦 仇甲仇女恋童癖别再跳针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20-09-03 17:40:00
吃未成年人。 那主张 主体还是 儿少。讲儿少的性自主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20-09-03 17:40:00
这个ID常在恋童文护航 司马昭之心 呵呵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20-09-03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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