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RTI
2.记者署名:
欧阳梦萍
3.完整新闻标题:
法务部研修犯罪被害人保护法 纳“国家责任”免代位求偿
4.完整新闻内文:
法务部保护司司长黄玉垣说明“犯罪被害人保护法”修法方向。(欧阳梦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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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今天(2日)表示正在研修“犯罪被害人保护法”,除了要以被害人权益为核心、建构
以家庭为中心的保护模式、强化被害人的知情权外,也将检讨被害补偿金的定位,改变现行
由国家“代位求偿”的方式,放入“国家责任”的概念,由国家直接给予补偿金,并从优、
从速发放,以强化对犯罪被害人的保护。
在2017年的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中,有关犯罪被害人诉讼地位的提升、被害人保护服务及修复
式司法等议题受到关注。法务部长蔡清祥指出,现行的“犯罪被害人保护法”是在20年前制
订,因此他在去年1月便指示保护司进行全面检讨,研议修法以符合现行需要。
保护司2日说明十大研修方向,其中,在补偿金部分,因考量诉讼程序常耗费数年,现行犯
保法采国家“代位求偿”方式先行给予,但该金额会从被害人日后从加害人所获得的赔偿中
扣除;法务部研拟修法改采“国家责任”的概念,由国家另给予补偿。法务部保护司司长黄
玉垣:‘(原音)在20年前,我们国家的概念还是认为说这是应该行为人要负责的,只是国家
先代位求偿。我们现在是希望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在一些国家采行所谓的国家责任,总是
有人发生了意外,是不是国家在一开始就应该要予以介入,因此他从以往的我代表被害人先
向加害人予以求偿的概念会完全的改变过来,变成国家就直接给了。’
目前这笔补偿的名称及数额还未定,黄玉垣强调,当然会考量国家的财政,不能无限为之,
会订定金额上限、也会限定在重大犯罪。
至于其他修法方向,还包括以被害人权益为核心、建构以家庭为中心的保护模式、跨部会协
调机制、跨部会保护责任、纳入地方政府协力角色、强化被害人知情权、加强法律协助、规
范修复式司法基本原则及犯保协会组织运作专业化等。
法务部长蔡清祥特地举慈济为例,表示一有灾难发生时,慈济的志工就会到现场抚慰并协助
被害人,他期待政府对于犯罪被害保护也能做到这样,当犯罪被害人有需要时,就有人在场
并一路相伴,而不是流于形式。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7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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