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黄慧敏
3.完整新闻标题:民众弃养绿鬣蜥断尾求生 3个月内要登记
4.完整新闻内文:有民众在金湖地区发现绿鬣蜥,经初步检验并无明显外伤。县府建设处研判应人为饲养宠物逃逸个体,失主可与建设处洽询,并提醒饲养绿鬣蜥得在11月底前登记。
建设处指出,民众饲养绿鬣蜥、食蛇龟等野生动物,今天起到11月30日前,3个月内应向所在地方政府登记才可继续饲养。此外,除非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再行繁殖,逾期未登记或违规繁殖者,可处新台币1万至6万元罚锾,并可没入饲养动物;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个体适用野保法相关规定,无论输出入、买卖、陈列展示,都应依法申请同意。
建设处长文水成说明,外来种会与原生物种发生竞争现象,导致生态系平衡破坏或物种绝灭,呼吁如民众有发现及捕获外来物种,可拨打1999专线或县府农林科通报(连络电话:082-321254)由专人协助处理。
至于昨天接获民众通报,在金湖营区附近发现的这只绿鬣蜥,因受惊吓自行断尾求生;建设处及金门县野生动物救援暨保育协检验发现,这只绿鬣蜥为雌性亚成体,全长至断尾处约50公分(前吻到尾肛约30公分)、体重1.19公斤。
近年台湾地区因外来入侵种美洲绿鬣蜥(Iguana iguana)族群快速扩张,对农作、护岸、生态造成严重影响。为避免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个体影响野外族群永续,农委会林务局在今年8月20日公告修正相关规定,将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予以纳管。
美洲绿鬣蜥原产中南美洲,属于大型蜥蜴,每胎可产20至70颗卵,牠们在台湾没有天敌,气候环境适合可在野外快速建立族群。绿鬣蜥外型奇特、类似恐龙电影“酷斯拉”,由于性情温容易饲养,受到宠物市场欢迎,但多数人购买时未评估绿鬣蜥体型可长到2公尺长,在饲养一段时间后弃置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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