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陈主委的说法
我有点不懂,想请懂得人解释一下
法条写禁止制造乙型受体素
但不包括牛猪使用莱克多巴胺含药物饲料添加物
这一般人看了觉得这是开放莱克多巴胺的意思
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
陈主委说因为我们不会核准莱克多巴胺的许可证
所以不会有莱克多巴胺
我也能理解不发证莱克多巴胺就不能在台湾生产与使用的意思
但为什么不直接在法条上写明国内不得使用就好了?
界定进口猪肉才能使用莱克多巴胺,条文应该不难定啊
这可能要请懂法律的告诉我们
陈主委直接呛要法办了,我不敢问他
免得像警告伪造消费券的民意代表一样被送去法办
希望知道的人可以指导一下
以前美牛的时候没注意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