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林宜樟
3.标题
追学妹未成 18岁男“连环计”逼学妹拍裸照被判刑3年7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县18岁赖姓男子追求高职学妹A女未成,去年11月在IG社群匿名张贴文章,指A女跟男
生去开房间,败坏校誉,A女看到后恐慌,赖男在IG上又以暱称“王x宝”,谎称可帮A女
处理此事,传讯给她“对方说除非你不要命了”,要求A女自拍胸部、私处、穿内衣及用
手抓胸等裸照影片;A女后来告诉父亲,报警处理,调查后由嘉义地检署起诉,嘉义地方
法院日前依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处赖男有期徒刑3年7月,没收手机、
sim卡和相关影片、照片档案。
赖男去年11月15日用手机匿名贴文,并在11月19日到20日之间胁迫A女拍摄猥亵照片和影
片;法院认为,案发时A女为未满18岁少女,赖男也知,他匿名张贴不利A女名誉的文章,
又假冒他人传讯“没命而已”、“如果妳想保命的话”、“你如果想活命的话”、“对方
说除非你不要命了”给A女,让她心生畏惧,自拍30张照片和3段影片,呈现内衣、裸露胸
部或裸体照片,已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项之胁迫、诈术使少年制造猥
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
法院考量赖男案发时刚满18岁,年轻气盛,因一时冲动无法控制而犯案,犯后坦承不讳,
态度良好,已有悔意,与A女及A女父亲达成和解,判他有期徒刑3年7月,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77786
6.备注:
17岁少女的照片影片,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