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ruby00514 (洪柱 洪秀柱)》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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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即使很喜欢你 你也要划清界限 跟她说等成年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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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个成年的弄未成年 基本上一定是你有罪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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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背恶心前科 这样有比较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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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今天如果是未成年少女想要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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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保险一定是叫警察来 要保护自己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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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她一上车然后故意大叫救命或者是故意给你抱后大叫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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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要怎洗清嫌疑 直接一桶金+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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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当个聪明的台男好吗? 保护自己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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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喜欢上法院+被周围人鄙视 对未成年少女动手 那我没话说
你有点搞不清楚
台湾法律
搞未成年(未满18)哪有一定违法?
台湾法律是满16岁就没性侵问题
也就是你口中的未成年
未满16,你连触碰他任何性器官部位都不行,真的要告也是死
满16就没问题,奉劝萝莉控,要也要忍住找合法范围的交往,16以下合意性侵和解金10几万
起跳,还要背性侵前科
10几万多找几个16+高中妹当女友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