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钱来了!中小型事业资金纾困、振兴贷款即日申请
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 记者叶卉轩/台北即时报导
经济部今(31)日修正公告“经济部对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发生营运困难事业资
金纾困振兴贷款及利息补贴作业要点”第三点、第九点,并自即日生效。
经济部表示,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申请纾困振兴贷款及利息补贴的事业单位,
必须是依法办理公司登记、商业登记、有限合伙登记的营利事业、无上述登记而有税籍
登记的营利事业,或依商业登记法第五条得免办理登记的小规模商业。
且必须符合自今年1月起任连续2个月的月平均或任一个月之营业额较今年内任一个月、
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108年同期月平均、107同期月平均或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之期间
之营业额减少达15%,并由经济部、受经济部委任、委托的机关(构)或金融机构认定属
实。
此外,申请纾困贷款及利息补贴的事业单位也不能是依产业创新条例第46四条之1规定公
告的工业区闲置土地清册的土地所有权人。也不能是工厂管理辅导法第28条之1所称105
年5月20日以后新增未登记工厂所隶属的事业主体。
经济部强调,本要点所称受影响中小型事业,指受影响事业中,合于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第二条所列基准的事业。且受影响事业应于中华民国109年12月31日以前向金融机构提出
申请,其中营运资金及振兴资金贷款应于核贷后3个月内完成第一笔动拨,最迟应于110
年6月30日以前动拨完毕。
htt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5648/4822829
一直举债子孙纾困救老板
嘻嘻最后老板宣布破产484就不用还了
可怜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