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43
今天就不讨论什么不自证己罪或是律师什么的
只讨论警察可以直接去看手机的内容吗
从新闻来看手机应该是案发后就被扣押起来了
但这跟可以看、解开手机并查看里面的纪录是两回事
实务上去做电脑、手机内容里面查看有没有犯罪证据
实际上是一连串很麻烦的程序,也就是"电脑鉴识"
这边也不细讲内容,毕竟文组不太懂
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把电脑鉴识作为对于电脑、手机的"搜索"理解
刑事诉讼法122条是可以搜索手机的(电磁纪录物)
要做搜索是要检察官声请法院开搜索票
怎么说也轮不到警察自己来
(所以才想叫犯嫌自己开)
而且对于这种储存极大量个人私密资料的手机而言
本来就应该严格看待
不能任由国家轻易随便去察看里面的资料吧
要查看有没有背后集团,也还有调阅通联记录的调取票
(通保法11-1),也是一样要向法院声请调取票
但也比还要电脑鉴识来的简单快速
(电脑鉴识似乎要1个月的处理时间吧)
但apple手机解锁阿涉及更麻烦的问题是
就连美国政府自己的案件apple都不愿意配合了
(虽然那个案件最后似乎有和解)
但那也是电脑鉴识背后涉及技术问题
所以拉,从搜索手机是对人民权利大侵害来看
警察没有搜索票还要对方同意开锁
律师适时提醒当事人没有配合警察的义务
本来就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