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这人太肮脏了,我不想多说,
: 总之他影射馆长受伤马上开直播"是把法律人当白痴"
: ,然后下面一堆徒子徒孙跟着附和嘲讽馆长...
: 也有人马上过去帮馆长澄清,说"练健身的人不可能拿自己的脚开玩笑"
: (按赞的也有四五十个),
: 只是堂堂法律系教授,在那里影射馆长疑似自演,太肮脏了吧?
李茂生原文:
喝酒后开枪,但准确射击四肢(是技术好,还是运气好?)。被害人受伤后,开启直播模
式(无立即死亡危险)。行为人立即向警方自首(计画的一部分)。行为人虽吸毒且无工
作(却拥有制式手枪与子弹?),但委托高档律师,在律师到场前维持缄默(行为人是高
手,还是指导者是高手?)。
你以为法律人都是白痴喔。想伤害既遂,然后自首?
好吧。拿致死武器向人射击有致死的可能性、直播无关犯行、自首仅是得减而已、律师无
关紧要,所以杀人未遂、自首等得减,这应该就是法律所能处理的了,其他那就回归“社
会”吧。直白一点而言,谁是真凶,这不是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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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有阅读障碍,所以编辑贴文加上括号。
原文结束
不知道一个在出版行业工作的人,一天到晚断章取义,只为了达成自己黑李茂生的目的。
有没有这种人脑袋装了什么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