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堆美猪开放的文章,每个都说会严格监督,但我看喔,杀头生意有人做,就好奇查
了一下,如果标示不明会未表示会怎样,哇靠!重罚3万到300万欸,是不是大家可以放心了
,业者被抓到最少要罚三万,我相信每个业者都会严格标示不钻漏洞,请大家安心吃猪肉喔
,不要再造谣了!
来源:卫生福利部食药管理署Q&A
散装食品:如未依规定标示原产地(国),涉属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 理法第 25 条第 2 项规
定,依同法第 47 条可处以新台币 3 万至 300 万 元罚锾。
(3) 如业者无法提供来源证明可依据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八、食品制造业 者制程及品质管
制(一)使用之原材料应符合相关之食品卫生标准或 规定,并可追溯来源。”要求业者限期
改善。如未改善者,则违反食 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 8 条,并依同法第 44 条可处 6 万至
5000 万元罚 锾。
(4) 如所标示之原产地(国)涉及夸大不实、易生误解等情事,则违反食 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第 28 条规定,依同法第 45 条可处以新台币 4 万至 400 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