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20年8月27日
2.记者署名: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儿沉迷网络游戏 盗刷母亲信用卡81万元买点数
4.完整新闻内文:
陈男沉迷网络游戏,近一个月以来盗刷母亲信用卡28次,花费81.8万元购买游戏点数,直到
母亲收到银行通知被盗刷,才揪出贼是儿子。台北地院认为,陈男犯后犹否认犯罪,依伪造
私文书罪判刑7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母亲同住屋簷下,他因缺钱花用,在未经母亲同意下,自2018年4月18日起
至隔月5月4日止,盗刷母亲台新与富邦信用卡共28次,花费81.8万元,购买游戏点数。
但陈男否认持母亲信用卡盗刷。陈男律师也说,陈母的手机经鉴定并没有3D认证码(即发卡
银行会发送动态交易密码至持卡人手机,输入该密码后才能进行刷卡交易),故检方推论陈
男取得3D认证码盗刷无法成立,况且,本案显然是真正犯罪者意图嫁祸给陈男。
合议庭审理期间勘验陈母向台新申报挂失信用卡的录音光盘,陈母先告诉客服她曾在运动用
品店消费,随后改由陈男接听,并经客服多次确认是否需要停卡,陈男仍称不用;合议庭认
为,陈男所为与一般人得知信用卡遭人盗刷立即挂失并报案,迥然有异。
况且,台新信用卡当下已被盗刷高达12万元,陈男若不停卡岂非坐等盗刷者继续盗刷?显见
陈男当时仍想继续伺机盗刷,才未向客服人员申请挂失止付,故认定陈男盗刷2张信用卡共2
8次,以购买游戏点数。
合议庭审酌陈男正值壮年,不思以正规途径获取财物,在未经母亲同意下盗刷信用卡,显然
欠缺尊重他人财产权的观念,且到案后还未能坦然面对盗刷行为,又未赔偿2家银行损失,
犯后态度不佳,加上盗刷金额高达81.8万元,依法判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73179
6.备注:
这手法太拙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