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x4193 (卡欧斯-艾美拉达)》之铭言:
: 如果中华民国宪法不改
: 那就是对岸对台湾有声讨权
如果宪法写“月球为我国固有领土”
那我国就对月球有主权?
如果宪法写“结衣是 Saaski 老婆”
我回到家就会真的看到一个结衣帮我洗衣煮菜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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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两个比喻有点不伦不类
但重点在于,宪法跟其他法律一样,它不会创造任何权力
它只是对于权力的确认,如此而已
就好像联合国的权力来源,并不是联合国宪章
而是来自联合国安理会,或者说是来自联合国安理会的五大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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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宪法改不改什么的,没有意义
宪法说结衣我老婆,我还是死鲁宅一个
但如果我像金小胖一样有钱有枪有军队有核弹
我回家就有一堆结衣自动跪下来帮我
同理,不管宪法有没有说一中
只要解放军还没登岛,他们就对台湾没有权力
或者说,有权力又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