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小王同游他趴引擎盖拦阻 10.9公里后遭摔死
联合报 /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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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姓女子和谢姓丈夫感情生变,张女外遇潘敏弘并同居,去年2月2日深夜谢欲将妻子带回
家过年,他目睹妻子和潘坐在男子蔡佳炜所驾驶的轿车内,索性趴在引擎盖上阻挡车辆离
去。蔡开了10.9公里,一路试图用蛇行、甩车的方式摆脱谢,谢因体力不支,惨遭摔死。
桃园地院依杀人罪判潘、蔡各13年、13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
潘敏弘、蔡佳炜坦承当时谢的确是趴在挡风玻璃、引擎盖上,而车子也持续往前开,但否
认有杀人犯意。潘敏弘说,因怕被谢修理,不想出事、连累友人蔡佳炜或张女,才叫蔡把
车开走。
蔡则辩称,当时有3台车开过来,且谢姓男子跳上他车子引擎盖时,他当时手无寸铁,觉
得害怕,想着要逃跑,只能继续行驶以保自身安全。蔡说,潘叫他“快点把车开走”,但
因谢遮蔽他的视线,潘敏弘便替他看路,他起步时方向盘稍微晃动、后来煞车,只是想让
谢下车,过程中只是“正常高速行驶”。
检方认为谢当时俯趴在蔡的汽车引擎盖上,头部未配载安全帽等任何防护措施,蔡明知高
速行驶长达数分钟抛甩开车下,谢可能无法久撑、重心不稳摔落地面,却仍加速狂飙,分
别依杀人、教唆杀人罪起诉蔡、潘;张女因曾出言要求蔡停车,无证据显示她有教唆加速
行驶,处分不起诉。
桃园地院认为潘敏弘、蔡佳炜与谢姓死者互不相识,因认为谢要寻仇,在对方没有任何武
器的情况下,用飙车、急煞、蛇行方式让谢在车行10.9公里后摔死,审酌谢先用强暴方式
妨害潘、蔡行动自由,但认定他们防卫过当。
高等法院审理后,认同一审见解,驳回潘、蔡上诉。
正元阿 超越您的天才终于出现拉
其实根本没你驾驶蔡男的事阿 帮同车小王出一口气 一起坐13年 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