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黄佳琳
3.完整新闻标题:独居妇家被强装“瓦斯防震器”拆不来 付7900元提告也没用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贾姓男子等人今年2月以宣导“瓦斯防震防灾”为名义,到凤
山某社区挨家挨户拜访,他们把王姓妇人家中的瓦斯转接头安装成“瓦斯防震器”后,向
王妇说“装上去就拆不下来了”,要王妇付7900元,王“被安装”后愈想愈气提告讨公道
,但法官认定罪证不足,裁定不罚。
判决指出,今年2月间,贾姓男子等5人前往凤山某社区,以宣导“瓦斯防震防灾”为名义
挨家挨户进行拜访,贾男等人到王妇家中时,把王妇家中原有瓦斯转接头安装成“瓦斯防
震器”后,宣导地震来临时“瓦斯防震器”可有效预防瓦斯外泄避免发生火警。
当贾男等人宣导完后,王妇无意购买“瓦斯防震器”,她请贾男等人把它拆掉恢复原状,
但贾男等人却说“这个装上去就拆不下来了”,要王妇付7900元的材料费和安装费,独居
的王妇见对方人多势众,担心不买被发生冲突,于是只要掏钱消灾。
事后,王妇愈想愈气,跑到警局提告讨公道,警方认为贾男等人的行为已违反社维法68条
“强卖物品”,但凤山简易庭法官认为,“强卖物品”旨在“维护交易自由且几近无赖”
之行径才算数,而贾男等人当天到社区推销宣导,事后也只有王妇1人提告,没有其他证
据证明他们有侵害自由、无赖推销的行为,因此裁定不罚,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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