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丁牧群/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爆乳直播主GG!月赚46万却跳槽《17》 判赔天价二审砍半
4.完整新闻内文:
外型姣好的直播主“Ginny妮”2018年主动与老东家《Up live》直播解约,跳槽另个直播
平台《17》,遭Up控告违反独家合作契约,向她求偿惩罚性违约金500万元。一审认定她
恶意违约,审酌她与《Up》拆帐后,自己曾单月进帐约46万元,《Up》可赚约60万元,而
她在合约到期前6个月违约,使Up少赚352万余元,去年判她须赔500万元天价惩罚性违约
金。上诉后,高等法院减码判她须赔265万余元。可上诉。
31岁的Ginny妮本名何金玲,低胸爆乳造型加上亮丽脸蛋,线上粉丝多达2.6万人。《Up》
提告主张,何女2017年10月1日和《Up》签署独家合作契约,双方约定何女每月应开播20
至60小时,时薪1500元,且Ginny不得在其他平台开播,2018年1月1日双方续约,到期日
为2018年12月31日。
《Up》指出,何女2018年7月寄发存证信函给公司,表示要解约,且不再于《Up》开直播
,随即跳槽到《17》开直播,此举属恶意违约,依双方合约规定,应赔偿惩罚性违约金
500万元。
何女辩称《民法》规定,契约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者无效,500万元惩罚金过高,显失
公平,应属无效约定。但一审认为何女2018年1月至5月在《Up》的直播收入是214万余元
,以平台58%、直播主42%比例拆帐后,她实拿108万余元,而她2018年5月单月进帐更高达
46万2248元,《Up》该月可赚约60万元,以此估算,何女从片面解约至合约到期的6个月
内,《Up》少赚352万余元。
一审认为高人气直播主商机无限,以直播平台的商业模式,透过惩罚性违约金确保竞业禁
止及债务履行,并无不当,而直播主跳槽对直播平台可能造成深远损害,因此认定Ginny
跳槽属“恶意违约”,惩罚金约定并无不公,判Ginny应赔Up平台500万元。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26/WQBBMVM4XVE6NHQ7NCU4WQIFVM/
6.备注:孝子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