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黄佩君
3.完整新闻标题:
防技术外流中国 IC设计投资审查加严
4.完整新闻内文:
经部修法堵漏
〔记者黄佩君/台北报导〕中国进军半导体野心不断,台湾被誉为“半导体明珠”的IC设计
业备受挑战,除了来台挖角人才外,也透过“境外并购、技术合作”等方式流出技术。经济
部祭出“禁中资入侵”第三项修法以防堵漏洞,赴中若涉技术合作,无论大小案件一律事前
审查、不得走简易审查,同时IC设计特别纳入技术合作范围。
赴中若涉技术合作 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事前审查
马政府曾多次拟修法松绑IC设计投资,创造“马英九漏洞”,目前中资虽无法直接来台投资
IC设计,但台资仍可赴中、甚至在中进行技术交易,台湾难以管辖;且IC设计公司规模往往
较小,对中投资或技术合作金额低,也成监管漏洞。
取消事后申报、简易审查 涉核心竞争力项目专案准驳
经济部本月陆续推出多项“禁中资”措施,包括修改中资投资条例、加强严格认定,并制定
“爱奇艺”条款,禁止台湾公司以代理等方式担任中资白手套。在防堵技术外流层面,经部
也预告第三项修法,加严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与“审查原则”,防
堵与中技术合作漏洞。
根据现行规定,赴中投资个人在一百万美元以下可事后申报、五千万美元以下可采简易审查
。经济部修法加强技术合作审查项目,规定无论案件金额大小都须事前审查,且申请者须厘
清对国内业者核心竞争力影响、研发创新布局及侵害其他厂商智财权情形等,专案准驳。
转让、授权明定技术样态 须事前申请并审查
此外,过去技术合作认定方式为“授权”,但“转让”技术未列入规范,本次修法也将“转
让”、“授权”都明定为是技术合作样态,须事前申请并审查。
过去技术合作监管范围,仅限技术、专利、商标等,本次也特别将涉及IC设计的“积体电路
布局权”明文列入,加强台商赴中对此项目的审查。不过,原先列为技术合作的商标及著作
财产权,则取消回归其他法规监管。
积体电路布局权 修法单独列出纳入管辖
经济部表示,积体电路布局权是国内产业界的新兴专门权利,除了对台湾半导体产业扮演关
键角色,智财权也有特殊性质,非一般专利项目、有专法保护,因此本次修法特别将其单独
列出纳入管辖。
经济部表示,修法后,若相关技术合作赴中未事先申报或申报不实,最重可废止许可或令其
将资金汇回。官员表示,通常赴中投资的公司申请不会只有一波,若被查出不实,除了废止
当次的许可外,之后申请也会受影响。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395573
6.备注:
中国除了强取豪夺在中国投资的外国厂商技术外,也利用很多金钱诱惑收买人才....
政府加严管制确实是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