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LTN
2.记者署名:
简惠茹
3.完整新闻标题:
民间促流浪动物绝育TNVR入法 农委会:属短期作法不适合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简惠茹/台北报导〕立法院今天召开游荡动物捕捉、绝育、施打疫苗、释放TNVR入
法公听会,农委会强调,TNVR属于短期作法,不适合入法,人力资源不足问题需公私协力
合作,将民间资源导入。
立法院今天举行游荡动物TNVR入法公听会,农委会畜牧处动物保护科长郑祝菁表示,犬只
回归家庭得到照顾才是真正的动物福利,而不是预期持续都有流浪狗,所以TNVR的目的是
尽速控制外面犬只族群数量的短期技术性作法,不适合入法订为长期、常态性的行政机制
。
郑祝菁指出,现在地方政府进行游荡犬族群控制减量工作,最主要的限制是执行人力与资
源不足,TNVR是一个高度劳力投入的工作,需要人员捕捉、结扎,但是实务上不会因为入
法就能促成地方动物保护主管机关人力或预算扩编,反而可能导致县市基层工作人员难以
负荷不断累增的法定要求,更为频繁离职调动,不利整体动保工作进行。
对于人力资源不足部分,郑祝菁强调,还是需要公私协力一起投入,只靠地方政府动保科
人员是不够的,无法完全依靠政府人力又能达成,所以可以透过民间动保团体承接标案或
政府提供补助计画,让民间的资源成为行政的一部份。
对于热点绝育执行率低的问题,郑祝菁指出,用过去分散性的作法,无法达到结扎有效度
,去年7月起农委会也试办由县市政府建立辖内犬群公安风险热区,集中资源于热区,全
面清查处置犬只,针对流浪犬实施TNVR,一区一区控制繁殖状况,今年3月计画才刚核定
正式实施,还需要更多时间再来评估成效比较适合。
根据2018年度台湾地区各县市游荡犬调查结果,各县市每百人游荡犬数统计,台东县最多
有3.87只,其次为澎湖县2.89只,第三多则是花莲县2.48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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