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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开枪制伏逃犯遭控杀人未遂 检:符合比例原则不起诉
2020-08-25 16:50 联合报 / 记者陈俊智/新北即时报导
宋姓男子涉入一起枪砲案,去年12月在路上被新北警方拦查,但他加速逃逸还作势冲撞员
警,结果被员警开枪回击,因背部中弹才放弃对峙投降;事后,宋男指控当时追捕他的3
名员警不当使用枪械,导致他背部受伤,涉嫌杀人未遂,但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员警
开枪符合比例原则,全案今天不起诉处分。
据了解,三重越堤道曾传枪响,警方接获线报,掌握宋男轿车当时就在现场,因此去年12
月31日凌晨在新庄思源路发现其行踪,才会上前盘查。
宋男拒绝配合警方拦检,还加速逃逸,在巷弄横冲直撞,一路从新庄跑到三重,最后躲进
碧华国小停车场,见员警跟上仍不死心,开车冲撞导致陈姓、张姓2名员警受伤;警方见
宋男冲撞,朝其轿车开了2枪,其中一枪打中其背部,才顺利将人制伏,事后也在车上找
到4把开山刀和一件防弹衣。
事发后,宋男被依妨害公务、伤害等罪起诉,但他也反控新庄分局王姓、林姓和张姓3名
男警杀人未遂;宋男表示,他当时未开车冲撞,但员警仍不当使用枪械,朝他坐车开枪,
导致他背部受伤,有杀人未遂和伤害嫌疑。
侦讯时,王男3人坚决否认,供称是宋男开车冲撞才会开枪制止。受伤的陈姓警员也证称
王男等人是朝后保险杆和轮胎的位置开枪,认为子弹可能是打穿后保险杆进入车内;检方
比对王男3人辩词与停车场监视器拍到画面相符,最后未采信宋男指控。
检方指出,此次事件是因为宋男不配合盘查,又开车冲撞员警,员警才开枪制止,衡量当
时情况,开枪尚符合比例原则。纵使员警有开枪导致宋男受伤,其行为也是出于依法压制
宋男反抗所需,无从认定有伤害或杀人的主观犯意,也无逾越法律授权范畴,加上全案查
无其他积极事证,因此认定罪嫌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