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记者李宛谕
小吃店未查证件雇逃逸移工 挨罚15万元
台北市劳动局今天表示,近日一家小吃店因聘用非法工作的逃逸移工挨罚15万元。对此,
雇主无奈表示,因劳工自称是嫁来台湾的越南籍人士,出于信任未查证件,却因此受罚。
劳动局指出,这名雇主未查证件,即录取一位自称嫁来台湾的越南籍人士。一个月后,移
民署专勤队人员上门稽查,经核对身分资料发现,此外籍人士是逃逸移工,雇主因此被依
违反就业服务法,裁罚15万元罚锾,而逃逸移工则被裁罚3万元罚锾。
劳动局提醒,外籍人士来台工作为“许可制”,且仅开放部分职业让雇主向劳动部申请外
国人聘雇许可,而小本经营的小吃店厨务、外场都不是外国人可申请的工作项目。
劳动局补充,小吃店或摊贩仅能聘用“不须申请工作许可的新住民(与设有户籍国民结婚
且获准居留之外国人)”及“获劳动部核发工作许可的侨外学生”。
劳动局长陈信瑜表示,雇主应征新住民时,须核对外侨居留证及依亲户籍资料正本,应征
侨外学生则须核对学生证、居留证及工作许可函正本,确认证件为本人持有及居留事由、
证件效期等资料后,还要拍照或影印留存影本。
劳动局表示,未经雇主申请许可即非法工作的外国人,将被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雇主非法容留外国人工作或非法聘雇外国人,则会被处15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罚锾。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008240177.aspx
原来“就业服务法”不准外籍劳工在餐饮店工作
查了一下,目前只开放外劳可以从事看护、渔工和工厂的工作
换句话说,所有在餐饮店工作的外劳都是违法的!!!
这样会让已经很低薪的餐饮业的薪水又被拉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