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无聊说一下我的看法
也只是说个大概
但譬喻失当就多包涵
普筛有没有意义
或者患者隔离偷跑另计
但搞医疗搞一搞搞出要出动政风处
这事情不是普筛这么简单
一来是这个是法律问题
第二个这位是第一个公卫博士当到卫生局长
彰化医疗体系没人比他大 没办法查他
法律问题是
这件事是人体实验
且问题有二
第一个他没可能通过irb(人体试验委员会)
第二是他没有患者签字确认
人体实验都要厚厚的计画书 说一堆去告诉病患签字确认
没签 你就算多抽1cc血或皮屑来做实验
那就是严重的医疗伦理问题
举个例子有多严重
差不多就是你把家属遗体给礼仪公司
别人偷偷把你家属器官拔下来捐出去
这也就多做一点
指著器官爱心捐赠的要你多多包涵
要举例医疗事故的话
我真的没办法举出比这严重的医疗疏忽
几岁的人都都要出来上电视哭哭
你就知道知道这事多严重
一般犯事还能用专业术语忽悠访问者
看到哭着受访的专业人士你就知道这事情多大条
最后他ending以支持陈时中部长为结尾
这时候哭中华民国万岁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