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LMHK (No one sleep in Tokyo)》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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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警察,因为他有精神病所以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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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自己不吃药不就医让自己精神病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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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妈妈,因为他吸毒吸到脑袋ㄎㄧㄤ掉
: 不知道自己在干嘛,所以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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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法律本来就规定不能吸毒,他还吸到ㄎㄧ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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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连最基本的因果论都忘了,然后再那边锱铢必较法律上的文字,法匠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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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罪和杀人罪要分开看
吸毒:有罪
砍母:无罪责,无罪
很难懂?
: 汉摩拉比法典才是唯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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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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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有一堆犯罪,不是每种犯罪都能以牙还牙
例如一个人被强奸,要怎么强奸回去?
还有那种没被害人的犯罪,例如吸毒,例如没撞到人的酒驾,例如烧国旗,要怎么以牙还牙
?
: 期待台湾的法匠会有正义,不如期待手上的棍棒
: 更能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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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上有正当防卫啦,但小心被判防卫过当喔
对了,吸毒砍母案不是原因自由行为,想知道更多关于原因自由行为的东西,欢迎a我的文